摘要: 目鉴就是凭视觉印象判断作品的真伪优劣。当然,目鉴的先决条件必须是该时代或该书画家的存世真迹较多,有实物可资比照。由此可见,这封家书不可能出自郑板桥之手,当是作伪者臆造。
书画鉴定是随着典藏的需要和作伪的兴盛而发展起来的,它与收藏和作园步,巴有上辛年的历史,并逐步积累经验,形成了传统的鉴定方法,概括而言“目鉴”和“考证”两种主要方法。
目鉴就是凭视觉印象判断作品的真伪优劣。目鉴的基础,一是对某书画家有款即的作品进行系统地比较,分析其早中晚期的书面面貌、署款字体及铃即的变花特点,逐渐在心目中树立起个人风格的样板,以之作为鉴定其作品的依据:二是将同时代或不同时代的书画作品进行对比研究,从而认识各个时代的艺术特征同样在心目中树立起时代风格的样板,这样对某些铁名书画,即使不能推断为何人所作,也可判断出它的大体时代。目鉴实际上是一种知识积累、升华的结晶,通过不断地学习、实践、比较、修订和研究,目鉴水平才能随之提高。当然,目鉴的先决条件必须是该时代或该书画家的存世真迹较多,有实物可资比照。
辨别书画真伪还需借助于书画家传记、著录书、衣冠制度、建筑器物、有关诗文及历史知识等做必要的考证。例如,所谓郑板桥家书《范县署中复郝表弟》写到:“我本不信风水,自先父母安葬后,阅三年,即登贤书,成进士出宰此邑,殊令人不能不信风水之得力也。”考有关诗文传记,郑板桥的生母汪氏于康熙三十五年(1698年)本,汪氏本后11年继母郝氏卒,郝氏卒后十五年即康熙六十一年(1722年)其父郑之本卒,而郑燮在雍正十年(1732年)中举,乾隆元年(1736年)中进士,乾隆七年(1742年)始知范县,其母汪氏、郝氏、父郑之本去世时间相隔长,当是先后安葬。以郑之本之葬来说,距郑板桥登贤书(中举)也有10年,而不是“三年”,何况郑板桥中举、中进士、知范县,相隔时间亦不短,并非一帆风顺。故家书所说“风水之得力也”属无稽之谈。由此可见,这封家书不可能出自郑板桥之手,当是作伪者臆造。
鉴定古书画,经常需要目鉴与考证并用,整、考结合。一般情况下以目鉴为主,如果目鉴水平不高,判断有误,考证再精微也无济于事:然而若是遇到作品存世较少的画家或时代,目鉴缺乏必要的比对条件,那么考证往往能在书画鉴定中发挥重要作用。